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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工程担保制度的指导意见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工程担保制度的指导意见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工程担保制度的指导意见 建市〔2019〕68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计划单列市发展改革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各银保监局: 工程担保是转移、分担、防范和化解工程风险的重要措施,是市场信用体系的主要支撑,是保障工程质量安全的有效手段。当前建筑市场存在着工程防风险能力不强,履约纠纷频发,工程欠款、欠薪屡禁不止等问题,亟需通过完善工程担保应用机制加以解决。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继续阅读 »

2年前 (2023-01-07)

甘肃在招投标领域全面推行工程担保制度

甘肃在招投标领域全面推行工程担保制度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在招投标领域全面推行工程担保制度的通知 甘建建〔2022〕137号 各市州住建局、兰州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管理局,各银行、保险、担保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央“六稳”“六保”要求,切实减轻建筑企业负担,我厅联合8部门制定印发了《关于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工程担保制度的实施意见》(甘建建〔2020〕215号),对推进工程担保提出了明确要求。同时,为强化我省工程担保业务组织管理、风险控制和资金监管等工作,我厅印发了《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推动工程担保制度落实的通知》(甘建建〔2020〕347号),并会同甘肃省土木建筑学会制定《甘肃省工程担保管理办法(试行)》(甘土建会〔2020〕38 号)及相应的担保行业规定,认定了一批具备工程担保能力的工程担保保证人,建立完成甘肃省工程保证信息管理系统,我省已具备全面推行工程担保的条件。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继续阅读 »

2年前 (2023-01-07)

广东省关于规范招投标领域工程建设保证金收取有关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关于规范招投标领域工程建设保证金收取有关工作的通知
粤发改法规函〔2022〕1178号 各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港口、轨道交通)、水利(水务)、农业农村、政务服务数据管理、能源工作主管部门,各地级以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东省招标投标协会: 按照《广东省贯彻落实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粤府〔2022〕51号)工作部署,为进一步优化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帮助企业纾困发展,在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全面推行保函(保险)应用,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严格规范保证金收取 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等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在工程建设领域擅自新设保证金项目。招标人或建设单位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的,应当在招标文件和合同中载明,明确提交方式、数额(比……继续阅读 »

2年前 (2023-01-07)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1999年8月30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7年1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的决定》修正)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招  标   第三章 投  标   第四章 开标、评标和中标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保证项目质量,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法。 第三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继续阅读 »

2年前 (2023-01-06)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的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的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的意见 国办发〔2022〕3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是减轻市场主体负担、激发市场活力的重要举措。当前,经济运行面临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困难依然较多,要积极运用改革创新办法,帮助市场主体解难题、渡难关、复元气、增活力,加力巩固经济恢复发展基础。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提振市场主体信心,助力市场主体发展,为稳定宏观经济大盘提供有力支撑,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进一步破除隐性门槛,推动降低市场主体准入成本 (一)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健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及动态调整机制,抓紧完善与之相适应的审批机制、监管机制,推动清单事项全部实现网上办理。……继续阅读 »

2年前 (2023-01-06)

关于规范招投标领域工程建设保证金收取有关工作的通知

关于规范招投标领域工程建设保证金收取有关工作的通知
关于规范招投标领域工程建设保证金收取有关工作的通知 粤发改法规函〔2022〕1178号 各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港口、轨道交通)、水利(水务)、农业农村、政务服务数据管理、能源工作主管部门,各地级以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东省招标投标协会: 按照《广东省贯彻落实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粤府〔2022〕51号)工作部署,为进一步优化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帮助企业纾困发展,在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全面推行保函(保险)应用,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严格规范保证金收取 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等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在工程建设领域擅自新设保证金项目。招标人或建设单位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的……继续阅读 »

2年前 (2023-01-06)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保函示范文本的通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保函示范文本的通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 工程保函示范文本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进一步推进工程建设领域担保制度建设,促进建筑市场健康发展,我部制定了《工程保函示范文本》,现印发给你们,自2021年3月1日起执行。原《工程担保合同示范文本(试行)》(建市〔2005〕74号)同时废止。 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我部建筑市场监管司联系。 附件:1.投标保函示范文本(独立保函) 2.投标保函示范文本(非独立保函) 3.预付款保函示范文本(独立保函) 4.预付款保函示范文本(非独立保函) 5.支付保函示范文本(独立保函) 6.支付保函示范文本(非独立保函) 7.履约保函示范文本(独立保函) 8.履约保函示范文本(非独立保函)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1年1月27日 ……继续阅读 »

4年前 (2021-02-09)